越南吸引外資的一個重要競爭優勢是越南擁有較高的文化水準且可培訓的勞動力。其中,在義安省有許多不同級別的教育單位,包括7所大學、6所大專、4所專業培訓學校與61所職業培訓學校。
當地政府為在越南投資的企業提供許多便利條件,包括允許外國人在不同行業可擁有100%持股的 公司以及允許在越南購買房子。這些規定增加了投資企業在越南投資的機遇並為越南國家經濟增長做出貢獻。
越南的地理與自然條件有利於農業投資,農業是越南勞動力占比超過60%的產業。然而,越南特別是越南北部地方目前正在逐漸成為許多製造業和服務業的投資目的地。這一轉型導致消費迅速增長,生產商品和服務能力也在快速增長。這也是吸引眾多投資者探索在越南投資機會的主要因素之一。
越南國會於2020年6月17日通過了新投資法,自2021年1月1日生效(LOI 2020)並替換2014年投資法(LOI 2014)。以下是新越南投資法中關於投資企業切身利益的幾點內容,外國投資者應格外注意。
根據2020年越南投資法,除政府規定的需要特殊進入條件的市場以外,外國投資者有權享有與越南國內投資者同樣的市場准入條件。以下為據《2020年越南投資法》規定,允許外國投資者加入的市場或專案的清單:
高等教育與生產醫療設備、藥品等專案。政府於2015/11/3出臺的第111號決議規定的鼓勵發展行業清單中支援的產業、產品專案。另外,鼓勵投資行業清單中還有社會住宅、創新創業項目。企業投資研發中心、設施、中小型創業孵化器以及企業工作區的建設。越南投資法的這些修改為加入越南市場的外國單位提供順利條件。
另外,據2012年廣告法第40條: “外國機構、個人能以聯營與經營合作合同等方式與越南廣告服務經營者合作、投資”。因此,有些行業,如廣告,外國投資者在越南投資時必須與獲得運營許可證且運營中的越南企業聯營。
據規定,政府可以採用特殊優惠和投資支持來鼓勵對社會—經濟開發具有重要影響項目,例如成立投資金超過3萬億越盾以上的研究中心、創新更新中心等項目。政府自審批項目或自簽發投資註冊證書(IRC)之日起3年內發放至少1萬億越盾。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該法,有權享受特殊獎勵福利的項目包括企業所得稅、土地租金和水面租金獎勵。特別是,企業有權在最長37.5年內減免5%的企業所得稅,免除22.5%的土地租金,但地租減免幅度不超過75%。此外,企業還可以獲得其他好處,如支援開發技術和社會基礎設施系統、培訓支援和人力資源開發。法規還支援企業進入營業場所、製造設施、科技支援、技術轉讓、市場開發和研發。
2020年的越南投資法將如下情況排除在適用特殊優惠與支持投資之外,例如開採項目、生產、經營承受特別銷售稅、商務住宅項目。可能侵害環境或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等行業也不是鼓勵投資清單中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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